近年来,随着无人机普及,“黑飞”“破解”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渐增多,部分已对航空、铁路等公共安全构成现实威胁。2025年12月以来,四川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,深入开展打击超高“黑飞”违法犯罪“净空”专项工作,全力消除低空安全隐患,依法严惩违法行为,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近日,省公安厅公布了近期各地侦办的五起典型案例,以案示警,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抵制“黑飞”。
警方提示:这些行为违法违规 后果严重。
未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,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操控无人机,非法侵入或控制无人机机载信息系统,以及破解无人机后台禁飞区、限飞区、空域保持能力限制等行为,均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。广大群众应增强法治观念,严格遵守实名登记、合规操作、守法飞行等规定,共同守护天空安全。
五起典型案例教训深刻
成都新都区:黄某冒充公职人员,近距离拍摄客机被批捕。2024年至2026年,黄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以“公务飞行”名义骗取无人机飞行许可30余次,多次操控无人机超高飞行,最大真高达3000米,并近距离拍摄民航客机,严重威胁航空安全。其行为涉嫌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“招摇撞骗罪”。2026年4月,黄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。
乐山马边县:农用无人机违规吊运,碰高压线致两千余户停电。2026年2月,岳某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,操控农用无人机超重、超高吊运物品,最大飞行真高超180米(法定限制真高30米以下)。期间,无人机吊运的线缆碰撞10千伏高压电线,导致相关区域跳闸停电,影响2085户群众生产生活用电。公安机关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,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
甘孜雅江县:大型无人机未实名登记,坠机起火险酿大祸。2026年3月,吴某、马某、姚某三人未经批准,操控未实名登记的大型无人机在管制空域进行吊运作业。因操作不当,无人机电机停转后坠机,导致电池脱落并爆燃起火,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。公安机关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,对无人机所有人姚某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2000元,对直接造成失控的操控员吴某行政拘留9日,对操控员马某行政拘留5日。
泸州叙永县:无人机未实名登记,被罚100元。2026年5月,吴某某未经实名登记,操控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飞行,被叙永县公安机关查获。依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,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成都高新区:未经批准飞入管制空域,被罚500元。2026年4月,刘某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,操控轻型无人机在某商业广场飞行。经查,该区域为管制空域。公安机关依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,对刘某处以罚款500元。
(综合四川省公安厅发布信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