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四川政法在司法改革中创新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
“整体来看,本次放归猕猴顺利适应野外自然环境,完成栖息地选择、活动扩散,部分个体已经开始野外繁殖……”
“验收通过。”2026年9月11日,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会议室里,一场特殊的结题验收会正在进行。台上汇报的是野化团队,台下坐着的,除了林草局相关专家,还有法官、检察官。一句“验收通过”结论——这意味着,两百多只曾作为“涉案物证”被查封的野生猕猴,真正在野外扎下了根。

9月11日,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会议室相关专家和司法干警对“涉案物证”被查封的野生猕猴野外放归项目进行验收。
时间回到近一年前。2025年10月,丹巴县自然保护区内,当最后一只猕猴冲进山林,回头望了一眼人群,野化项目研究员李娟眼眶湿润:“这群调皮的家伙,终于自由了。”
彼时,这群猕猴所涉案件的最终判决,还没有下达。
判决未下,“证物”先“放行”。在四川乃至全国涉及大型陆生野生动物的司法审判史上,这是从未有过的。
而这条路的起点,埋在三年前。
部分涉案猕猴
破冰:全国首例“野化放归”判决
2022年,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法官徐晓双承办一起涉野生猕猴非法猎捕、运输、贩卖案时,内心五味杂陈。
案件本身并不复杂——多名被告人猎捕、转运、贩卖猕猴,证据链完整,定罪量刑有据可依。真正让徐晓双辗转难眠的,是那群活生生的猴子。
按照常规做法,法院判决后,将涉案野生动物移交给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,程序即告终结。“但移交之后它们活得怎样?我不知道。我翻了好多案例,也问了同行,大家都没遇到过。”徐晓双说。
彼时司法实践中,判决往往止步于“交由相关部门处置”。野生动物后续的救助、安置、放归,并未完整纳入司法裁判的考量视野——动物的最终命运,与判决之间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墙。
“它来自野外,就应该回归自然。”徐晓双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:“能不能这样判?怎么实现?”
检察院随即启动公益诉讼,组织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开展前期论证。专家的第一反应是审慎的:“猴子不能随便放,放出去死了怎么办?”
转机出现在实地考察之后。专家们到寄养地意外发现,这群猕猴远比想象中更能“接得住”野外生活——只要合成一堆,它们自己会选取猴王、结成同伴、形成新的社群,野外生存能力尚需引导,但并非不可训练。四川灵长类专家最终给出意见:“可以尝试野化放归。”
放归不只是打开笼门。成铁中院多次走访四川省林草局,了解野化放归机构的资质要求,依法发布招标公告,最终在林草部门指导和检察机关监督下,确定了专业实施单位。
2023年初,32只猕猴移交至野化训练基地。经历食物转化、个体引入、种群建立三个阶段后,同年7月分批在原栖息地放归。
这是全国第一次以司法判决方式,明确要求侵权人承担野化放归费用,并委托专业机构予以实施、执行。该案入选全国“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提名案件”。
更深远的影响在于,这次探索催生了一项制度成果:四川省高院、省检察院、公安厅、省林草局联合出台涉案野生动物处置细则,打通了责任划分、流程衔接等堵点,让野化放归从“个案突破”走向“有据可依”。
放归现场
闯关:先予执行 与时间赛跑
首案成功后,新的考验很快到来。
2024年,另一批涉案猕猴被查获。与首案不同,这批猴群来源复杂,野生与养殖混养。如果按部就班走完一审、二审再到执行,至少需要一年。
“时间拖得越久,猴子的野性退化越严重。”本案审判长孔云峰面对的是一道尖锐的难题:猴子既是涉案物证,又是生命体。等待程序终结再放归,程序上稳妥,但可能以猕猴的野外生存能力为代价。能否在刑事判决生效之前,就让它们先回归自然?
合议庭将目光投向了民事诉讼中的“先予执行”制度——这一制度原本多用于追索赡养费、医疗费等紧急情况,允许法院在判决生效前先行执行部分内容。合议庭大胆设问:猕猴的野化放归,为何不可参照适用?
法院内部并非没有顾虑。“案子没判就把涉案财物处理了,万一上诉后事实认定有变化怎么办?”面对质疑,合议庭没有回避,而是反复研究法律条文,咨询野生动物专家了解圈养对猕猴的不可逆损害,系统论证“先予执行”的可行性与边界。
最终,合议庭达成一致:在确保程序正义的前提下,锁定无争议的野生猕猴数量,裁定“先予执行”。
法院快速明确可放归群体,林草部门依法定程序招标、监督,科研机构争分夺秒制定方案、开展训练。
2025年9月,成铁中院正式裁定将215只涉案猕猴先行移交,开展野化训练。当时,案件最终判决尚未下达,猴子们已踏上回家之路——它们至少提前半年回归山林。
这又是一个全国尚无先例的裁定。
猕猴在基地接受野化训练
搭桥:让“证据”归山 让自然接棒
野化训练,是一场帮助生命找回本能的“补课”。
第一课,是学会“吃饭”。团队把带果实的树枝挂在高处,把坚果塞进石缝、撒在落叶下。后期,有些猴子甚至学会了抓蜥蜴吃。
第二课,是学会“保命”。团队用天敌仿真模型配合喇叭播放叫声,帮猴子重建“天敌—危险—躲避”的条件反射。
最复杂的是“社会课”。猕猴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,必须以群体形式回归自然。两百多只猴子逐步合群,打斗不可避免,咬伤频发。“猴子咬人会甩头,造成很深的撕裂伤。”野化团队项目负责人戴强挽起袖子,手臂上留着清晰伤疤。
经过近两个月训练,通过评估的猕猴佩戴卫星定位项圈奔向山林,项圈设定数月后自动脱落。
放归那天,平时喂食的工作人员小胡忍不住偷偷塞了一把花生:“虽然知道它们自由了,但总怕它们再也找不到这些食物。”
戴强站在被猴子们“改造”得一片狼藉的训练场——门歪了,彩钢板被踢出凹槽,钢梁横七竖八。“我们不是在驯化,而是在帮它们重启作为野生动物的本能。这个过程,有科学的计算,也有无法计算的代价。”
“猴子归山,并不意味着程序的终结。”成铁中院相关负责人说。
卫星定位项圈传回的数据显示,放归猴群活动正常,巡护员和红外相机多次捕捉到它们的身影。2026年9月11日的结题验收会上,戴强汇报:放归猴群总体野外生存和活动状态稳定,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空间利用格局,部分群体已出现新生幼猴,表明部分放归个体已实现长期野外生存并开始自然繁殖。经过研判,专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。
至此,这场“先放猴、再结案”的司法接力,才算真正画上句号。项圈脱落后,留下的是最美的一笔留白——司法退出,自然接棒。
红外相机捕捉到的放归猕猴野外生活景象
从昔日“判决后放归”,到如今“先放归、再判决”,四川政法系统在两年多时间里完成了两次没有先例可循的制度突破。成铁中院探索形成的“法院主导、行政配合、多方监督、第三方实施、专家组评审”恢复性司法执行模式,将司法裁判的刚性与生态修复的柔性融为一体,让“修复方案可实现、修复效果看得见”成为可复制的操作样本。
“证据归山”,归的不只是猴群,更是一种司法理念——在程序正义与生命尊严之间,找到那条可以走通的路。
(王建明 文/四川发布 图/成铁中院)